我們這三個表演單位,玩的都是很不同的音樂風格。
我從來不知道自己是屬於那個類型的音樂。我的作品很著重概念,我的音樂一定要有一些事/一些別人或自己的故事觸動了我我才能寫。歌通常是99.99%自己寫歌詞的。我很相信一個作品是應該在創意方面一手包辦。而我的每一首歌的內容也是或多或少真實的故事。
Gloria的呢,(我自己認為啦!)她的音樂很舒服,她的音樂很能夠bring out她很美的聲音。在某程度上她也會試一些平時不多用的chords,基於她有一對十分十分靈敏的耳朵,所以就算chords很複雜,聽起來也是很make sense,很smooth的。
PORK喇,我很喜歡他們的音樂,KinSon 和 Perry是樂隊主要的創作單位。KinSon很著重歌的聲音,歌詞反而很簡單,可以一句起兩句止,但當他的歌跟簡單的詞就起了一個很有趣的組合。Perry創作的pattern跟我很相似。他很著重歌的內容,而歌的靈感都是某程度上的真實故事。像他的In My Mind就是這樣了。
雖然我們的風格很不同,但我們都覺得我們有共同對音樂的理念。
我們的作品從來都不包含計算,也不能包含計算。
我們的作品你可以不喜歡,但我們從不會為“市場“而改動自己的音樂。
因為我們太太太太著重和熱愛創作上的自由。亦因為我們要的音樂自由度很大,所以才走在一起。
當brainstorm我們的音樂會名稱時, “不自由毋寧死“ 就是我們共享,共同擁有而珍惜的信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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