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3年1月14日 星期一

將心比己

我不是同性戀者,我永遠不會知道他們所要承受的難處。
請問,我憑甚麼去斷定他們的傾向?

異性戀的你試想想,如果聖經有一段經文說明你一定要跟同性的人戀愛,你能做到嗎?

而你跟異性的人相愛便是罪,能想像這難度嗎?

我怎樣也不能想像我要跟一個男人做愛。
同樣,同性戀的男人也應該不能想像跟一個女人做愛吧。

請將心比己。

異性戀的我只能感到幸運,因為社會接納我的性傾向,而從來都不覺得自己是「做對了」。

如果你是「直」的也能夠去為「真理」而變孿的話,你才有基本的資格去判斷別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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